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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科

日期:2011-09-19 20:11 点击数:34871 

职能职责

保卫科是学校的内部保卫职能部门,在校领导和相关上级安全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,并在学校范围内行使内部安全保卫权力。主要职责范围是:

一、贯彻执行学校内部治安管理办法,宣传、组织师生共同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"四防"工作,加强安全防范措施,制订安全工作预案,保卫学校安全。抓好师生员工的普法教育,制定法制教育计划,落实普法教育措施。 

二、贯彻执行学校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度,加强学校内部综合治安管理工作,防止各类刑事犯罪事件的发生,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各种刑事、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,做好重点人口及外来人口管理工作。 

三、负责各部门的信件、报纸的收发工作。

四、负责全校防火工作,严格消防制度,健全消防组织,对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。

五、搞好车辆(车库)进出管理,门卫管理、学生出入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
六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,及时提出整改意见。

七、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,提出贯彻执行的建议,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。

八、广泛听取各处室(年级)的意见,及时反映有关情况,主动交流思想、研究工作,配合各处室(年级)做好保卫工作。

九、遇突发事件,需及时快速处理,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。
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办公电话:023-63002848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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